6月1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《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(试行)》的通知(发改能源〔2026〕622号)
其中指出,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推动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,指导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工作,支撑电力消费间接碳排放核算,促进电能量交易、绿证交易、碳排放核算等不同政策机制有效衔接,更好推动碳排放双控制度实施,制定本指南。
原文如下:
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
《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(试行)》的通知
发改能源〔2026〕622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、能源局、生态环境厅(局)、统计局、数据管理部门,国家电网有限公司、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、内蒙古电力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,有关发电企业,北京、广州电力交易中心,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,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: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,推动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,我们制定了《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按此做好相关工作。本指南自印发之日起试行,用于2026年及以后年份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。试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,请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反馈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
国 家 能 源 局
生 态 环 境 部
国 家 统 计 局
国 家 数 据 局
2026年5月6日
信息来源: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
排 版:马 钰
审 核:于文静
声 明:本文版权归原出处所有,发布本文的核心目的为分享行业动态、拓宽信息维度,内容仅作为读者了解行业的参考素材,不具备任何决策指导意义,不代表本平台对其观点和内容负责,如涉及著作权问题请在后台留言
▼ 往期精彩回顾 ▼
山东电力市场新规:储能可同时参与电能量/辅助服务,新能源+储能参与现货
锂链通——山东省新能源电池产业链供需平台
免费发布供需信息
欢迎扫码加入促进会交流群